报告名称:情理法融入乡村治理 发现安徽版枫桥经验:基于三类十村的实地调研
学校:合肥工业大学
指导教师:钟娟 檀江林
作者:陈雨诗 钱文静 徐海燊 张燕
摘要: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创新调研服务团走访安徽省绩溪县仁里村、绩溪县龙川村两个传统文化型村落,旌德县版书镇、金寨县大湾村、金寨县高湾村、金寨县熊家河村四个红色文化型村落,望江县回民村、望江县日星村、黟县宏村、泾县查济村四个典型特色村落,研究三种类别典型村庄乡村治理实例,探寻各类村庄挖掘“徽文化”资源、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纳入村庄管理、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方法,总结梳理三种类别乡村情理法融合运用于社会治理的成功经验,并基于对枫桥经验的思考,从共性中体现个性,再由个性上升为共性,对相关成功经验加以总结推广,打造安徽版“枫桥经验”乡村治理品牌,为全国同类地区提供参考,借以促进更多地区的乡村治理制度建设,助力新时代乡村振兴进程。
关键词:情理法 乡村治理 枫桥经验 文化品牌
一、调研概述
(一)选题缘起
选题缘起 | |
选题前沿,响应乡村振兴战略 | 2021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妥善解决农村矛盾纠纷,维护好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指出要:“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 | |
2022年3月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等四项要求,为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 |
新时代推进乡村治理,要持续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应充分发挥人情、公理、国法的综合治理作用,发挥法学专业治理优势,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善治之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情理法“三位一体”推动乡村治理的研究理念应运而生。 | |
选点典型,探寻“情理法”在乡村治理中的应用
| 本项目选点典型,高度契合选题,极具文化特色。实践团队的实证研究整个过程循序渐进,前后多次进行,逐步深入,全方面覆盖。 |
第一阶段是在安徽省金寨县、旌德龙川村等地的前期摸排实证,这一阶段的选点有着深厚的红色文化底蕴。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是实证研究的主体阶段,第二阶段:2022年6月12日,实践团队赴皖南绩溪县县委史志室、仁里村、龙川村等地开展座谈交流、实地调研,6月25日,实践团队赴皖南望江县回民村、日星村等地开展座谈交流、实地调研,这一阶段的选点为优秀传统文化的典型代表;第三阶段:7月16日,实践团队赴浙江湖州和绍兴诸暨等地开展座谈交流、实地调研,最后阶段是项目研究的典型样本。 | |
在整个实证研究过程中,团队收集了多种典型村落的“情理法”融入村治的经验和路径,研读了浙江枫桥基层治理的典型经验,对社会治理中的情理法融合进行切实的思考和探索。 |
(二)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一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水平会体现在其制度的优良和制度执行能力的强弱上,而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二者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相互促进,互为明镜,好的国家治理体系可以使国家治理能力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提升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本团队对于基层治理中情理法融合的实证研究是一种对乡村治理模式的梳理和构建,即在基层乡村治理中,从立法、执法和司法三方面融贯情理,在立法中融情于法,在执法中情法统一,在司法中情法结合,弘扬红色革命文化、优秀传统文化等,注重方式创新和多管齐下,增强乡村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实践意义
“情理法”对于乡村基层治理的意义是在理论和实践上被双重印证的。本团队通过实地考察、研究典型乡村地区情理法实践,明确情理法融合应用于乡村治理的价值所在;通过研究皖南地区传统文化与情理法之间、皖西地区红色文化与情理法之间、典型特色村特色文化与情理法之间的关系,明确典型地区将情理法与当地的特色文化相结合的方式和典型性;深度探寻三类典型地区重视情理法融合应用于乡村治理的原因,挖掘情理法应用于乡村社会治理的内在机理。整个研究过程遵循了哲学中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思想,不断进行新的改进和升华。通过发放问卷,调查典型地区乡村社会治理中情理法融合应用状况;通过研究相关实证,从中挑选出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探讨,最终形成一种能在新时代为类似地区学习借鉴的一种经验和模式,对于现实基层社会治理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同时,本团队的研究与新时代“枫桥经验”思考对接,总结梳理典型乡村情理法“三治融合”推动乡村治理的经验成果;通过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典型地区乡村的基层治理与情理法情况进行研究,厘清人情、公理、国法在乡村基层治理中的各自作用,探索中国特色乡村善治之路,力求设计出一套融“人情、公理、国法”为一体的基层治理路径体系,并最大程度地使路径对策具有可复制性,以便向类似地区推广应用,以治理之力助乡村振兴。
(三)研究思路
本团队按照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研究思路,以多次实地调研获得的资料和数据为根基,在此基础上广泛查阅相关资料,两者结合,了解安徽省各典型地区乡村社会治理的内涵、发展历程和经验意义,并基于对“枫桥经验”的思考,实证研究典型乡村社会治理中的情理法融合,借以探究可行路径。
图为研究思路简图。中国青年网通讯员 陈雨诗 供图
(四)研究方法
1.文献梳理法
在实地调研前即以大量文献资料为基础,通过阅读、分析和整理各种文献,把握相关对象的背景性知识,积极利用互联网资源,并将其与后期工作成果进行有效结合、与实地调研访谈内容进行对比整合,以更加深入全面,有的放矢地进行研究。
2.实地调研和典型调查法
本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关的社会实践和实地调研,前往浙江枫桥和织里学习基层社会治理的先进做法,以安徽皖南地区和皖西地区为主要研究地,选取典型乡村代表,走访村民住户,围绕课题,搜集典型个案,理论联系实践,总结梳理相关优良经验,以供类似地区借鉴。
3.问卷调查与数据分析法
团队成员掌握多种统计分析软件、思维导图软件以及成果展示软件,使用各种检索工具获取文献资源、利用社会调查的一般方法设计问卷、展开实地调研,在调研地线下和线上同步以随机方式进行问卷调查,设计合理科学的调查问卷,通过回收真实有效的数据,并将数据进行比对处理,透析项目研究对象的实际状况和问题及经验。
4.多学科交叉法与综合分析法
对基层治理中情理法融合的探究,需要多学科的深度融合研究,项目团队从历史学、政治学、社会学、文化学、管理学和法学等多维度与交叉视角,进行深度审视与对策机制构建,综合多种研究方法,彰显多学科交叉的特点,多维度深层次把握研究问题。将三大逻辑思想贯穿于其中,针对课题进行深入研究。
图为研究方法简图。中国青年网通讯员 陈雨诗 供图
(五)可行性分析
可行性分析 | |
选题前沿,立意高远 | 党的十九大正式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而乡村治理又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石。2019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 |
2021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妥善解决农村矛盾纠纷,维护好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 |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指出要:“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 |
新时代推进乡村治理,要坚持问题导向,直面当前乡村治理现实中存在的村民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受教育水平较低、传统邻里乡风日益淡化等问题。因此持续提升乡村治理效能,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善治之路。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创新调研服务团遵循乡村振兴战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多次重要讲话精神、2022年5月发布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等三大重要文件精神,探寻乡村治理新模式,并在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际,推动新时代青年大学生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 | |
选点有典型性,可操作性强 | 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创新调研服务团聚焦于安徽省三类典型乡村地区,探寻打造安徽版“枫桥经验”乡村治理品牌的路径。 |
第一类宣城市旌德县版书镇龙川村,红色资源丰富,红色情浓厚。老区人民对党具有深厚感情,对红色基因具有自觉认同、对革命情感具有天然亲近。这种对红色基因发自内心支持和拥护的情感对于促进革命老区乡村治理具有特殊作用; 第二类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瀛洲镇仁里村、龙川村,徽文化色彩浓厚,传统文化资源丰富。既是中国走向世界的三大地方显学之一徽文化的发源地与传承地,更是极具典型意义的“最江南”。宗族制度、祠规祖训是徽州传统社会治理的重要形式;程朱理学、新安理学是徽州传统社会治理的主要依据;徽州文书、契约字据是徽州传统社会治理的有效载体。徽州冠绝天下的山水与千百年儒家文化叠加共振,滋养了独特厚重的人文内涵,孕育出博大精深的徽州文化。在乡村治理中,以情为主轴的徽州文化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三类典型特色村,安庆市望江县漳湖镇回民村,村民多以少数民族村民为主。研究“枫桥经验”应用于回民村乡村治理的模式,将对全国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提供经验借鉴;安庆市望江县漳湖镇日星村,村民全部从望江后山移民到漳湖圩区,属于全移民村。 | |
研究“枫桥经验”应用于以上三种类型乡村治理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进而打造安徽版“枫桥经验”的可行模式,进而对全国类似地区社会治理提供经验借鉴。 | |
方法合理,路径可行 | 综合运用实证调研、调查访谈、文献梳理、综合分析、模型构建等多种方法,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枫桥经验”应用于安徽各典型乡村地区社会治理的模式进行研究,总结梳理“三治融合”推动乡村治理的经验成果,探索中国特色乡村善治之路,力求设计出一套既融合“枫桥经验”亦结合当地特色的基层治理路径体系并最大程度地使路径对策具有可复制性,以便向类似地区推广应用,以治理之力助力乡村振兴。 |
实证研究,对策适用 | 本项目以各典型乡村地区社会治理的模式作为研究对象,深入乡村基层一线进行数据采集与分析,综合运用数理实证研究与案例实证研究方法,通过对四类典型乡村地区乡村治理情况的大量观察、实验和调查,获取客观材料,在共性中彰显个性,再从个性上升为共性,归纳出乡村基层治理的本质属性与发展规律,探索乡村治理新模式。多种方法的综合运用,使得路径对策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选取四类特征明显的典型乡村地区,极具代表性;立足于解决乡村治理中存在的种种现实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在此基础上探索出的对策模式,将富有成效地适用于现实中农村基层治理中的种种困境,具有向全国其他地区应用推广的现实性。 |
(六)实施内容
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创新调研服务团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两个核心”地位,追寻总书记浙江视察足迹,主动学习“枫桥经验”,并基于对“枫桥经验”的思考,探寻打造安徽版“枫桥经验”文化品牌的路径模式,促进“三治融合”,推动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实践内容计划如下:
图为线下实践计划。中国青年网通讯员 陈雨诗 供图
图为调研团队赴枫桥经验陈列馆学习。中国青年网通讯员 王淑娴 供图
(二)枫桥经验的主要内容
“枫桥经验”的主要内容包含:党建统领,人民主体地位,“三治”结合,共建共治共享,平安和谐。这五大内容基本覆盖了“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其中党建统领是根本保证,人民主体是价值核心,“三治”结合是基本要义,共建共治共享是基本格局,平安和谐是目标效果。
1.党建统领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实现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基层社会治理紧密联系、深度融合、良性互动和整体提升,构筑服务群众、化解矛盾、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坚强堡垒。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引领作用充分显现。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上,诸暨市创造性运用“枫桥经验”,以源头预防为主,关注小微权利,开展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推行村级监察议事会机制,推动村民监督村事,干部清爽干事。
2.人民主体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依靠群众,为了群众,这是枫桥经验不变的精髓。诸暨市紧紧依靠和发动群众,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到过程要群众参与、成果让群众共享。针对新居民的管理服务工作、外来务工人员,诸暨市不断优化流动人口服务机制,推进流动人口管理创新,推出民意导向型的四化四式服务管理新模式,深入实施流动人口再组织工程,推广居住出租房“旅馆式”管理升级版和新型居住证制度,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配套机制,完善流动人口综合治理格局,全面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3.三治结合
坚持以善治为目标,充分发挥好自治的基础作用、法治的保障作用、德治的引领作用,极大地激发群众追求平安、和谐、富裕的内生动力,加快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乡村振兴。诸暨市创新开展全市乡贤创新类、平安巡防类、乡风文明类、志愿服务类、矛盾化解类等五类标准化社会组织和X类个性化社会组织建设。诸暨市大力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强力推动移风易俗,推行婚事新办、喜事小办、丧事简办,真正为老百姓做了一次体面的减负小事。
4.共建共治共享
坚持共建共享,人人尽责、人人参与、人人享有,做到社会治理过程让群众参与、成效让群众评判、成果让群众共享,让群众有更充分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诸暨市激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调动和保护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升热情,加快培育与现代社会治理结构相适应的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中的协同作用和其他独特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5.平安和谐
“平家和谐”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目的,是共建共治共享的逻辑延伸。“枫桥经验”无论是统筹基层社会治安、平安建设问题、矛盾化解问题、基层社会治理等,都以“平安和谐”为目标。“平安和谐”符合习近平同志的平安中国、和谐中国、法治中国思想。“和谐”是“枫桥经验”平安目标的升华,体现了新时代“枫桥经验”追求实现的目标: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三)枫桥经验创新性应用
进入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进行创新性发展,推陈出新,推广到全国各地。各地纷纷借鉴和学习“枫桥经验”,并因地制宜,不断发展。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图为调研团队赴织里社会治理展示馆学习。中国青年网通讯员 王淑娴 供图
1.推动“智慧织里”建设
湖州市织里镇“智慧织里”以智慧民生、智慧政务、智慧安防、智慧产业为抓手,通过加强4G网络、大数据分析、云平台等信息基础建设,以及“智慧安防”“智慧安监”“智慧人口管理”“智慧税收”等子项目建设,提高了城镇智能化管控水平,有效破解了社会综合治理、安全事故防范和产业转型升级等多方面的难题。以织里镇云村为例,织里云村依托应急平台和社会服务平台,整合民政、社会保障、住房等多部门公共服务管理信息资源,加强智慧防控、便民服务、公共管理等应用系统建设,初步实现群众“不出家门享信息、不出村镇办民事、三级联动优服务”的服务格局。完成基层工作,仅靠互联网信息平台还不够,很多琐事必须靠专人,必须执法下沉。为此,织里进行“四个平台社区化”的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以社区作为基层治理单位,将行政执法、安全监管、市场监管等6个职能权限全部下放给社区,社区内再划分若干网格。同时,推进管理扁平化,让社区拥有了部分镇政府职权,街道下再设立办事处即“二级街道”及若干网格,整个小城镇管理体系更加高效。云村社区推行的楼道长管理制度便是扁平化管理的体现,全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和精细化管理的“最后一纳米”。
2.谋划化解矛盾机制
为有效调解新老居民矛盾,织里探索出了“以外治外”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即充分发挥外来“新乡贤”领头雁作用,让更多外来“新乡贤”有平台、有渠道、有机会参与社会基层治理,协助解决新居民在工作、生活、融合等方面的诸多问题,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共同打造新老居民和谐共融的“织里治理新样本”,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融合多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织里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结合“最多跑一地”改革,探索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打造了多部门入驻、社会组织参与等多方联动的治理新体系,形成了网格化排摸、集中调处化解、一跟到底销号的闭环机制,让新老织里人矛盾调解只进“一扇门”。同时,矛调中心吸纳老兵驿站、“平安大姐”工作室、“吴美丽”工作室等20多个专业调解团队参与矛盾化解,全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3.提升经济发展水平
织里之治,是乡村之治、社会之治,其根基是“共富之治”。一流的营商环境是产业兴旺的沃土,是织里镇实现共富坚固的基石。在产业发展的过程中,织里给予这些企业资金和用地上的政策支持,确保100%事项实现部门综合窗口“无差别全科受理”,抓好项目追踪,实现开工前审批“最多80天”并全流程代办。在产业上,织里继续打造以童装、羊绒服装为主的传统制造“千亿级”产业和以电子信息、金属材料、光伏装备为核心的新材料“千亿级”产业,执着探索,引新升旧,对内升级创新,对外改革开放,打造产业发展新引擎。
三、典型乡村社会治理中情理法融合的经验梳理
(一)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丰富村
调研时间 | 名称 | 地区 | 调研对象 | 调研方式 |
20220612 | 仁里村 | 宣城市绩溪县 | 1.仁里村党支部 2.仁里村三治广场 3.仁里村法治巷 4.仁里村宪法主题园 5.仁里村桃花坝法治及水生态文化长廊 | 1.实地调研 2.深度访谈 3.案例收集 4.问卷调查 |
20220612 | 龙川村 | 宣城市绩溪县 | 1.龙川村总支委员会 2.龙川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2.龙川村文化旅游小镇 3.龙川村胡氏宗祠 | 1.实地调研 2.问卷调查 3.专家座谈 4.深度访谈 |
现代国家普遍追求法治,因为法治是一种良好的理想的社会状态。但是又由于各国的不同历史发展、社会现状,甚至是自然地理特征的影响,法治的传统和现实中实现法治的路径并不相同。对于中国而言,中国法治图景之实现,首先应当解决的是情理法这三个支配性的法观念关系的理性定位的问题[1]。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人情优位、重情轻法的人治文化,情理在法律传统和现实生活中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2],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对于国内传统文化型村落来说,应充分利用好传统文化底蕴深厚这一优势,提升德治水平,使德治与法治相结合,促进情理法融合应用于乡村治理。调研团队选取绩溪仁里村、龙川村为典型研究样本,初步总结凝练出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丰富乡村的情理法融合治理经验。
1.建设好法治阵地,营造出法治氛围
首先建设好法治阵地、营造出法治氛围尤显得重要。仁里村法治文化阵地主要由五大块组成:千年仁里“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广场、仁里法治故事水廊、仁里法治格言长廊、仁里宪法主题园和仁里法治巷。从一部部法律法规文本,到中国历代法治文化名人,从宪法、刑法到民法典,从墨子、魏征、狄仁杰到海瑞、包拯……这些法治文化阵地向村民们展示着浓厚的重视法治的氛围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象。同样的,在龙川村,除了注重踏实做好学法用法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还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通过发挥流动大舞台、文化广场、农家书屋、农村文化会堂和远程教育等法治平台、阵地的作用,将法治文化融入寓教于乐的宣传和普法活动中,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水平,推动和谐社会的形成。
图为调研团队赴仁里村调研学习。中国青年网通讯员 何烨璇 供图
2.引导树立道德榜样,发挥运用道德力量
要想做好基层工作,就必须深入基层,与居民们同行。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强化基层治理体系,科学利用“情理”不容忽视。法治理念也可以利用宗法伦理来实现治理效果。在综合分析几个优秀传统文化类村的治理经验,可以发现它们在树立道德榜样,利用基层道德榜样的力量唤起村民心中的情理,从而达到调解矛盾的效果方面大可研究。龙川村注重道德力量建设,注重发挥农村党员、干部、“五老”人员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开展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示范户等评选,对村民有积极的教育和引导向上的作用,切实增强村民的道德判断力和荣辱意识。
3.优秀传统文化有形化,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化
我们知道优秀传统文化的力量是无形却深厚的,需要我们去深入挖掘,在新时代结合时代特色去发掘,需要我们将它们有形化、创新化。仁里村的“三治广场”、龙川村的胡氏宗祠都是对优秀文化的有形化和创新化。
图为调研团队赴龙川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座谈会。中国青年网通讯员 何烨璇 供图
图为调研团队赴旌德版书镇司法所学习。中国青年网通讯员 何烨璇 供图
(三)典型特色村
调研时间 | 村镇 名称 | 地区 | 调研对象 | 调研方式 |
20220625
| 回民村 | 安庆市望江县 | 渡江战役回民村起渡点纪念碑 | 实地调研 |
回民村党群服务中心 | 会议座谈 | |||
回民村渡江战役纪念馆 | 实地调研 | |||
回民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 会议座谈 | |||
抗日战争时期飞机残骸陈列馆 | 实地调研 | |||
老船工董玉发 | 深度访谈 | |||
20220625
| 日星村 | 安庆市望江县 | 日星村村民委员会 | 实地调研 |
漳湖镇综治中心 | 实地调研 | |||
日星村协商议事会 | 会议座谈 | |||
20210621 | 宏村 | 黟县宏村镇 | 宏村村民委员会 | 会议座谈 |
汪氏宗祠 | 实地调研 | |||
宏村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 会议座谈 | |||
20210623 | 查济村 | 宣城市泾县桃花潭镇 | 查济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 会议座谈 |
查济古建筑群 | 实地调研 |
1.望江县回民村
(1)将民族文化与社会治理相结合
一个国家的有效治理,不仅有赖于建构具有现代意义的管理知识和制度体系,而且必须建立与民族民间包括习惯法在内的非正式制度的互动机制,尤其是在民族地区,基于国家治理的正式制度只有与民族民间非正式制度达成某种妥协与互动时,才能产生良好的治理效果[4]。在社会治理中,回民村常常按照风俗习惯,倡导民族团结进步,依托民族节假日、宗教活动进行政策宣传,将村民会议地点和时间放在宗教节日响应的地点和时间,将乡村治理和宗教情感相结合,将社会法律法规和宗教习惯相结合,让更多村民参与,始终贯彻民族平等原则,真正实现汉族回族一家亲。
图为调研团队赴回民村开展座谈会。中国青年网通讯员 何烨璇 供图
(2)坚持“民族一家亲,民族共同体”理念
回民村坚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民族理念,提出了一系列民族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观点,采取了一系列新举措,如回族和汉族通婚,在日常生活中,汉族人尊重并配合回族的各种习俗,有不慎违背回族习俗的举动,回族人也不斤斤计较,给以理解和原谅,回族和汉族“团结得像一家人”,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情理与法处于同一框架中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们既要充分正视情理因素在现代社会治理中民间纠纷解决、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和谐和社会稳定方面的正面作用,又要坚持情理作用的发挥始终置于法治精神与条文框架下,在社会治理实践中充分发挥“情理法”融合作用。
(3)将红色情融入社会治理
除了极具少数民族特色外,回民村还因其红色基因闻名。回民村积极挖掘村内红色资源,修建回民村渡江战役纪念馆,宣传回民渡江突击队的红色故事,发挥突击队里唯一健在的老船工董玉发的榜样作用。回民在政府的积极宣传下,我们要怀揣最真挚而朴素的家国情怀。在社会治理中,回民也因村内浓厚的红色氛围更容易理解和接受党的各种方针政策,在矛盾发生时能够激发心底深处的“红色情”,让“情”连接矛盾双方,从而极大程度地减少了激烈的争端,最终以温和的方式解决争端。
图为调研团队采访老船工董玉发。中国青年网通讯员 王淑娴 供图
2.望江县日星村
(1)协商民主议事
为促进日星村和谐发展,日星村探索村级议事协商机制畅通渠道,明确协商民主议事内容,坚持“六议五不议”,想百姓之所想;遵循协商民主议事流程,做百姓之所盼;规范协商民主议事工作制度,解百姓之所难。通过协商民主议事,运用“以民为贵”、“力促言和”等优秀传统文化思想,用情理法相结合的温和方式,建言资政,凝聚共识,提升村民群众内心和自身对于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图为调研团队赴日星村协商议事会开展座谈会。中国青年网通讯员 何烨璇 供图
(2)基层人民代表
近年来,漳湖镇人民代表坚持党建引领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以日星村人大代表联络站为桥梁,调查研究深入群众生活,积极反映社情民意,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工作,打造乡村振兴战略下乡村的治理新风貌。
(3)“三孝调解工作法”操作规程——听、查、讲、喻、析、用
日星村为移民村,移民村文化与原住地文化断裂,这个问题而引发的其他连续性问题给基层治理增加难度。在这一情况下,日星村根据望江县三孝文化,从孟仲哭竹、仲源泣墓、王祥卧冰三孝历史典故中提取调解经验,创造了三孝调解工作法——听、查、讲、喻、析、用。
图为调研团队赴望江县司法局学习。中国青年网通讯员 何烨璇 供图
3.黟县宏村
(1)“作退一步想”调解工作法
“作退一步想”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以“听、理、劝、借、退、和”即耐心倾听、认真梳理、主动规劝、借古鉴今、引导退让、力促言和为调解方式,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图为调研团队赴宏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学习。中国青年网通讯员 陈雨诗 供图
(2)将古村落为代表的优秀传统文化与新农村发展相结合
宏村陆续建起村史馆、古村民俗展示馆等,推进传统村落、千年古村等的申报,保护并修缮了村落中大部分的传统公共建筑,显著改善了村落人居环境,一大批国家及省级非遗代表项目得到了很好的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和明清传统村落成为了彰显文化自信的精神纽带和道德滋养,推动村内旅游及经济不断发展和社会进步。村民也在宏村得到发展的同时,了解历史,了解古村,了解文化,在潜移默化中加强对村庄的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孕育着最朴素的家国情怀,无疑是营造和谐友好社会环境的一大助力。
(3)将古村落为代表的优秀传统文化与公民道德教育相结合
宏村兴建宗祠、“伦理”文化中心、“礼乐”文化中心,宏村十分注重家训、家规和家谱的保护传承和延续,建祠堂祭祀来统领村落发展,有利于将古村落为代表的优秀文化全面融入公民道德教育,使得中华美德更好地被弘扬,将良好家风家教更好地被传承,同时还可以培养道德模范,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作用。此外,宏村亦高度重视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县关工委编撰《黟县故事:记住乡愁》印发赠送全县九年级以下的中小学生。碧阳小学、宏村学校、黟县中学都先后编撰了《宏村我的根》等校本教材。宏村的青少年从小便在如此浓厚的传统文化氛围中,接受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在潜移默化中培育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4.泾县查济村
国内不少村落以其淳朴的民风、古色古韵的风景吸引了许多文艺工作者,或是作家,或是画家,亦或是歌手,这使该类村庄流动人数较多,给社会治理增加难度。查济村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中华写生第一村、中国传统村落,生态环境优美,文旅气息浓郁,流动人口多,是典型的文艺村。国内各文艺村可以借鉴查济村的治理方式,通过要素全覆盖、信息全采集、隐患全排查、纠纷全调解、宣传全到人、诉求全受理“六全”工作法,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水平,真正使能力在网格中落实,问题在网格中解决,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四、典型乡村社会治理情理法融合经验的推广对策
(一)传统文化型村落
传统文化型村落社会治理中情理法融合经验的推广对策 | |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注重“乡贤”榜样力量 | 传统是一个民族的整体生活方式与思维方式,是一种文化与价值系统,是一种信仰与权威。我国社会传统以无讼为追求,采取劝和、教化的方式解决纠纷,以减少诉累,广为民众接受,在平息社会纠纷、维持社会秩序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家风、家教、家训是中国社会延续家业兴旺的三大传统,家风家训里虽然没有写明“爱国”,但是其内核中对祖先的认同即中国人最朴素的家国情怀。国内传统文化型村落可以借鉴绩溪仁里村、龙川村,把树立家风民风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广泛开展孝德崇礼、勤俭节约、诚信友善等教育,讲好家风故事,传播治家格言,促进家庭和睦,少有所教,老有所养,让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亲情中升华,促进社会和谐;可以借鉴仁里、龙川村的基层治理经验,借助乡贤在乡村里的威望、品行以及才学,发挥乡贤在基层治理中教化、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功能,打造共谋共建、共享共治的局面。 |
“情、理、法”在传统文化类型村的重新架构——“法、理、情” [5] | 情理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障社会的基本稳定和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社会生活的道德底线。但是,现实中的单纯调解方式,难以满足社会的进步和理念的更新。尤其是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存有诸多盲区和漏洞,仅仅片面追求法律或情理都会产生不切实际的结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把原则的坚定性与策略的灵活性结合起来,统筹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在现实适用法律原则中应该适时引入情理因素,不断克服和弥补法律调控范围的有限性,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不是单纯地依靠法律或者情理辨出是非曲直,否则结果不可能让当事人完全满意,不利于社会矛盾纠纷的最终解决。中国传统法律极具伦理性,其情、理、法的位阶排列亦很有特色,尤其是在传统文化底蕴深厚、影响根深蒂固的传统文化类型村落中的体现。然而,在我国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发展所面临的问题难以预料,社会矛盾凸显,对于今天法治化进程而言,其缺陷也日益明显,故本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理念,在该类型村落的部分问题上有必要重新架构,将法的位阶提高,变为法、理、情的位阶排列,使其与现代法治精神相契合,同时又弘扬了传统。 |
(二)红色文化型村落
该类村落大多分布于革命老区,红色文化底蕴深厚,可利用的红色资源较多,当地群众对于革命精神与红色历史具有天然情感,对于中国共产党有着更加强烈的情感认同。因此,在此种类型乡村基层情理法融合治理中,应当注重发挥“革命红色情”的作用,突出党建引领与群众路线,走中国特色乡村善治之路。
红色文化型村落社会治理中情理法融合经验的推广对策 | |
突出党建引领,善用红色乡情 | 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共同体建构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是破解乡村社会个体存在原子化与基层治理碎片化难题的重要抓手,更是中国共产党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一种使命担当。 |
在乡村治理实践中,党建引领建构一核多元的乡村治理共同体有助于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以及制度优势转变为治理效能,从而推动乡村社会的有序发展[6]。老区人民始终同中国共产党保持着深厚的“鱼水情谊”,始终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老区人民从革命战争年代走来,近代以来中国乡村治理的艰苦探索证明:一盘散沙的乡村格局无法抵御外来侵略,具有传统性质的小农经济无法改变积贫积弱的历史局面,农民的短期利益选择无法支撑国家的长远战略规划。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需要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新时代,广大老区乡村要善于挖掘本土红色文化资源,从红色历史中汲取治理智慧,利用红色文化浸润人心,利用红色邻里乡情调处纠纷,把握红色基因融入乡村治理线索,用心用情为民解忧。 | |
以金寨熊家河村为例,其从自身的革命历史出发,梳理总结红军部队治理纪律经验,引导村民争做新时代“大别山精神”践行人,传承“牺牲奉献、永跟党走”精神,引领邻里乡亲互谅互让,多做奉献,严格服从党支部的领导与指挥,有困难找党支部、有诉求找村支书,形成“鱼水情”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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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民主协商,继承优良传统 | 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我党在陕甘宁边区便实行了“马锡五审判方式”,这种审判方式注重发挥群众力量、强调运用调解方式、手续简捷方便,深受群众欢迎。上世纪60年代,毛泽东同志所大力推介的“枫桥经验”,同样是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倾听民声,依靠群众力量解决纠纷的典范。 |
中国已进入发展新阶段与改革深水区,唯有继承优良传统,从过去的历史中汲取治理智慧,拿出更大勇气、更多举措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才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层协商民主源自中华民族长期形成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政治文化,源自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源自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上进行的伟大制度创新,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和制度基础[7]。 | |
广大革命老区乡村要珍惜运用我党在百年历程中艰辛探索的基层治理经验,坚持民主协商,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板凳议事会”等组织平台的协商议事功能,充分听取民情民意,努力算出“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 |
坚持“优势治理”原则,彰显老区制度优势 | “优势治理”原则就是指在基层治理当中,不仅需要意识到现实治理中存在的痛难点问题,还要注重发挥“自身优势”所在,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下运用“优势视角”进行社会治理并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优势治理”这一概念最早由芦恒(2016)提出,他认为,目前我国社区治理研究大多从“问题视角”入手,较少考虑社区的内外部优势,导致社区治理“治标不治本”的问题较为严重,因而需要将“问题视角”转换为“优势视角”,重新挖掘组织优势、动员优势、认同优势、主体性优势等“优势资源”,从而有效创新社会治理路径[8]。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这实际上为我国制度优势的彰显和发挥确定了基本原则,既要有效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必须不断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加强制度执行,从而真正实现制度优势的充分彰显[9]。 |
革命老区在制度意识树立、制度权威维护、制度贯彻执行方面具有许多先天优势,充分发挥老区人民红色乡情所在,有利于将革命老区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很多老区人民都是红军后代、烈士子女,潜移默化的红色家风、沁入心田的红色教育都使得他们对中国共产党具有天然的情感亲近和领导认同。 | |
以重点调查观察的金寨县大湾村和熊家河村为例,“坚贞忠诚、牺牲奉献、永跟党走、一心为民”的大别山精神早已烙入每一位村民的心中,使得他们对于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纪律意识有更加强烈的遵守意愿。老区人民对于红色政权支持度高,当地政府应当以身作则,守护好革命先辈打下的红色江山,维护好红色政权公信力,最大程度将“红色制度优势”转化为“现代治理优势”,立足本土丰厚红色资源优势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实现对原有“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进一步拓展、超越和综合。 |
(三)典型特色村
典型特色村落社会治理中情理法融合经验的推广对策 | |
不断加强党的建设 |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推进的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持把国家和民族发展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把中国发展进步的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中国式的现代化,体现在基层乡村治理中,即中国式的基层治理模式,核心依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现代化道路。 |
实践表明,凡是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的地方,都是社会治理水平较高的地方。当地党组织通过政治引领、思想引领、组织引领,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把党组织的作用发挥到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实现党委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无论是传统文化型村落,还是红色文化型村落,亦或是典型特色村落,在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过程中离不开党的领导,尤其是少数民族型村落,更需要加强党的领导,使村民加强对党的认同感,自觉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 |
结合村庄特色深挖优秀传统文化资源 | 第一,少数民族型村落的特点在于民族种类不同,因而村民的风俗习惯与个性都与汉族有所不同。国内少数民族型村落可以借鉴回民村的治理方式,按照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倡导民族团结进步,依托民族节假日、宗教活动进行政策宣传,将乡村治理和宗教情感相结合,将社会法律法规和宗教习惯相结合,结合少数民族的特色挖掘村内的优秀传统文化,让更多村民参与,始终贯彻民族平等原则,真正实现各民族一家亲。此外,要健全少数民族本地的调节力量。不仅要进一步丰富纠纷解决途径,而且要适当加入当地少数民族的调解力量,因而当地少数民族的调解力量对少数民族群众关心的问题、最敏感的顾忌更具同理心,更能发现导致社会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在现代社会治理效果不明显时,可以发挥传统社会治理中的“情”“理”的作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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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移民型村落的特点在于移民,原地区的文化与当地文化不同,这可能导致移民村民的语言、生活习惯、个性与当地村民不同,给基层治理增加难度。此类村落可以借鉴日星村,注意到文化断层的问题,在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过程中不断挖掘当地优秀传统文化并与原住地的文化相结合,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造出因地制宜的治理方式,以情理法相结合的温和方式解决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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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商业型村落多为旅游业发达的村落,可以借鉴宏村,在发展旅游业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不断挖掘传统村落的文化资源、出台系统的传统村落保护政策、引领全村上下传承传统村落优秀文化,使村民也在村庄得到发展的同时,了解历史,了解古村,了解文化,在潜移默化中加强对村庄的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孕育最朴素的家国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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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文艺型村落可以借鉴查济村,发挥村规民约、道德模范的作用,弘扬淳朴的民风,让情、理与法融合,共同助力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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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村规民约的作用 |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村规民约是在一个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确保村规民约具有群众基础和生命力的过程下以村民自我管理的方式制定的。在社会治理中,各村应筑牢村规民约等“软法”治理的社会基础,实现“软法”和“硬法”的良性互动,发挥村规民约治理的柔性、自律性、协商民主性、共同参与性、主动能动性等优势,在乡村和社区治理中发挥其自我约束和管理的作用,降低治理成本,实现村规民约人人知、人人守、人人用,发挥村规民约在基层治理中的“习惯法”的作用,对于其中合理的部分经过提纯可以尝试纳入地方性法规。法律在本质上是一个价值判断,当立法者将某个行为模式规定进法律时,它决不是在说这个行为是中性的、可有可无的,而是通过将特定行为类型化从而表达对某种行为态度的赞许或谴责,并将国家态度通过法规范进行传递,要求公民遵循国家认同的价值行为方式,不去做国家所反对的。在这一过程中,国家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哪些行为是应当提倡的、何种行为是必须否弃的,其界定的标准就在于通过公共选择而凝聚的社会情理。村规民约从村民日常生活逻辑中形成、生长,在文化深层结构上同村民日常生活方式存在相当程度的吻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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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传统文化型村落可以借鉴望江县回民村、日星村,将当地传统文化特色如“三孝文化”中合理的部分提取为村规民约,对于具有常规性、被众人所接受的村规民约可以尝试纳入地方性法规,实现情理法相融合,提升德治和法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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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协商沟通空间 | 在乡村治理中,沟通是极其重要的因素,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直所倡导的“以和为贵”、“协商言和”的体现。要切实坚持“以情感为手段”、“以理性为依托”和“以法制为准绳”的原则,合情合理合法地处理好协商中的各种问题和纠纷。要切实在协商民主过程中,明确情感、理性和法制的适用范围和边界,要以情感为手段,以理性为依托,以法制为准绳,进行商谈和协调。同时,情感、理性和法制的适用要接受必要监督,防止协商民主实践过程中带有某种畸轻畸重现象。要以情感为手段,就是要用真情来进行商谈,就是要将心比心,想人之所想、急人之所急,耐心协商,细致问询,热情服务,真心诚意为利益相关方解决实际问题。要以理性为依托,就是要用可理解性、真实性、真诚性和正确性的语言来进行商谈,就是要讲道理、摆事实,就是要以利益相关方都可以接受的原则为指导来进行协商。只有符合理性,商谈才可以继续;只有符合理性,商谈才能有结果;只有符合理性,商谈的结果才能为利益相关方所接受。要以法制为准绳,就是要依法协商。协商议题的确立、协商过程的进行、协商结果的达成、协商意见的反馈等,都要严格依法进行,严格遵循实体和程序的相关规定,真正做到内容合法、程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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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各村可以借鉴日星村,探索村级议事协商机制畅通渠道,最大程度地凝聚共识;也可以借鉴宏村“作退一步想”调解工作法,运用情理法融合的方式促使矛盾双方相互协商沟通。各村应避免直接单纯运用法律处理纠纷,应结合优秀传统文化特色运用情、理,让其与法相结合,让当事人发表自己的意见及建议,拓展协商沟通空间,以法律做保障的同时也充分发挥情与理的作用,使矛盾化解的过程增加温情及灵活性,促成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和谐局面。 |
参考文献:
[1]杨秋生.法治的骨架、灵魂与神经——对汪习根情理法关系理性定位的理解与思考[J].学术探索,2016(10):95-99.
[2]周博文,杜山泽.情理法:调解的法哲学思维解析[J].湖北社会科学,2012(11):165-169.
[3]黄艳.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中情理法的冲突与融合[J].学术论坛,2019,42(05):75-81.
[4]张昕.转型中国的治理与发展[J].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5]栾爽.情、理、法与法、理、情——试论中国传统法律的伦理特色与现代转型[J].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04):47-51.
[6]韩志明.面向治理碎片化的再组织化——基层党建引领的治理优势及其效能[J].治理现代化研究,2021,37(05):80-89.
[7]王炳权,岳林琳.基层协商民主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现实路径[J].理论与改革,2020(01):77-87.DOI:10.13553/j.cnki.llygg.2020.01.007.
[8]芦恒,2016,《后单位社会的“历史连续性”与基层社会的“优势治理”——基于东北棚户区改造后的思考》,《山东社会科学》第6期.
[9]萧子扬.革命老区何以实现乡村振兴的“优势治理”——以赣南苏区为考察中心[J].地方治理研究,2020(02):62-77+80.
[10]黄艳.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中情理法的冲突与融合[J].学术论坛,2019,42(05):75-81.